关于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的紧急通知
根据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关于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》宁人社发[]7号文件精神,我局将于年5月份受理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,凡具有我县居民户籍,以非全日制就业、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并自行缴纳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“”人员(女:40周岁—50周岁,男:50周岁—60周岁)请于年12月31日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就业登记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,对年度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不进行年审的,不予享受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。
隆德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
年12月17日
监制:祁华责任编辑:彭甲龙
值班主任:安长燕编辑:魏曙宁